环保税税源信息中,“产排污系数基础信息采集表”如何填写
环保税税源信息中,“产排污系数基础信息采集表”如何填写
问题描述
环保税税源信息中,“产排污系数基础信息采集表”如何填写?
解决方法
参照纳税人适用的环境保护部门文件进行填写:
产品名称:
指主要产成品的名称。按纳税人适用的环境保护部门文件中的“产品名称”填写;
原料名称:
按纳税人适用的环境保护部门文件中的“原料名称”填写;
工艺名称:
按纳税人适用的环境保护部门文件中的“工艺名称”填写;
规模等级:
按纳税人适用的环境保护部门文件中的“规模等级”填写;
应税污染物类别:
“水污染物”、“大气污染物”、“固体废物”三项,按纳税人适用的环境保护部门文件中的“污染物指标”所属污染物类型选择;
征收品目:
“应税污染物类别”为 “大气污染物”的,可选择 “大气污染物”最小一级征收品目;
“应税污染物类别”为 “水污染物”的,可选择 “水污染物”最小一级征收品目;
“应税污染物类别”为“固体废物”的,带入已在《固体废物基础信息采集表》 “固体废物产生情况-征收品目”中填写的内容和在“接受或转出外单位处理情况”中“类型”为“接受”项的“接受或转出固体废物名称”的“征收品目”内容;
征收子目:
当“征收品目”为“危险废物”时,该项为必填项,备选项为纳税人在《固体废物基础信息采集表》中“固体废物产生情况-征收子目”中填写的内容和在“接受或转出外单位处理情况”中“类型”为“接受”项的“征收子目”的内容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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