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福建省税务局关于个人所得税经营所得纳税申报有关事项的通告

02-13 财税资讯

福建省税务局关于个人所得税经营所得纳税申报有关事项的通告

根据国家税务总局统一部署,自然人税收管理系统(以下简称“ITS系统”)WEB端(地址为:https://its.fjtax.gov.cn)开放了经营所得个人所得税月(季)度申报、经营所得个人所得税年度申报、以及多处经营所得个人所得税汇总年度申报功能和税款缴纳功能, 用于办理2019年度取得的经营所得的个人所得税申报;扣缴客户端开放了代理申报经营所得个人所得税月(季)度申报以及利用个人三方协议扣税功能;用于办理2019年度个体工商户业主、个人独资企业投资者和合伙企业自然人合伙人预缴纳税申报。相关操作手册见附件1和附件2

  纳税人2018年度以前(含2018年度)取得的生产经营所得,办理个人所得税补报、更正申报或者年度汇算清缴申报,仍通过我局原电子税务局(个税办税平台)(地址为:http://gszxsb.fj-l-tax.gov.cn/portals/web/loginIndex)、办税服务厅等渠道办理。

  请广大纳税人选择正确的渠道办理相关业务,我局将尽最大努力为纳税人不断提供更加快捷、便利的服务。

附件1.自然人办税服务平台WEB端用户操作手册 V1.3

   2.自然人税收管理系统扣缴客户端用户操作手册V1.3

   国家税务总局福建省税务局

  201922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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