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企业享受资源综合利用增值税即征即退,受到的环保单位的处罚之后

09-17 财税咨询

企业享受资源综合利用增值税即征即退,受到的环保单位的处罚之后是否还享受增值税即征即退

问:企业享受资源综合利用增值税即征即退,受到的环保单位的处罚之后是否还享受增值税即征即退?

答:依据《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<资源综合利用产品和劳务增值税优惠目录>的通知》(财税〔2015〕78号),已享受本通知规定的增值税即征即退政策的纳税人,因违反税收、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受到处罚(警告或单次1万元以下罚款除外)的,自处罚决定下达的次月起36个月内,不得享受本通知规定的增值税即征即退政策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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