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8年5月1号之后一般纳税人转为小规模纳税人,进项税额如何处理
2018年5月1号之后一般纳税人转为小规模纳税人,进项税额如何处理
问:2018年5月1号之后一般纳税人转为小规模纳税人,进项税额如何处理?
答:按照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》第二十八条规定已登记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单位和个人,在2018年12月31日前,可转登记为小规模纳税人,其未抵扣的进项税额作转出处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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