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次拿地、分次开发如何计算当期允许扣除的土地价款
一次拿地、分次开发如何计算当期允许扣除的土地价款
问:一次拿地、分次开发如何计算当期允许扣除的土地价款?
答:国家税务总局2016年第18号公告规定,当期允许扣除的土地价款按照以下公式计算:当期允许扣除的土地价款=(当期销售房地产项目建筑面积÷房地产项目可供销售建筑面积)×支付的土地价款
房地产企业一次性购地,分次开发,可供销售建筑面积无法一次全部确定的,按照均衡配比的原则,按以下顺序计算当期允许扣除的土地价款:
(1)首先,计算出已开发项目所对应的土地价款:已开发项目所对应的土地价款=支付的土地总价款×(已开发项目占地面积÷开发用地总面积)
(2)然后,再按照以下公式计算当期允许扣除的土地价款: 当期允许扣除的土地价款=(当期销售房地产项目建筑面积÷当期已开发房地产项目可供销售建筑面积)×已开发项目所对应的土地价款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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