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哪些行业的研究开发活动不适用加计扣除政策

04-12 财税实务

哪些行业的研究开发活动不适用加计扣除政策

问:哪些行业的研究开发活动不适用加计扣除政策?

答:《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科技部关于完善研究开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的通知》(财税〔2015〕119号)明确,下列行业不适用加计扣除政策:

1.烟草制造业。

2.住宿和餐饮业。

3.批发和零售业。

4.房地产业。

5.租赁和商务服务业。

6.娱乐业。

7.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行业。

上述行业以《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与代码(GB/4754-2011)》为准,并随之更新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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